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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潭市法学会联合启动2026年度湘潭市法学专项课题研究工作,以法学研究助力破解湘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法治湘潭、平安湘潭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智力支撑。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一)选题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重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解决的重大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
(二)课题设置:为进一步提升课题质量,持续推行“定级后置”管理模式,突出视质量定级、视转化资助,在立项阶段不区分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类别,根据课题结项时达到的条件予以认定。评选重大课题1个、重点课题2个、一般课题3个,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三)选题方向:紧扣湘潭实际,聚焦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涉稳风险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确定11个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我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二)不接受申报的情形:上一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结题的,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
(三)课题重复申报的情形:课题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或项目有较大关联的或内容基本相同的,视为课题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限制申报负责人申报科研处各类课题。
三、完成时间
所有课题于2026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登陆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创新管理平台-科研管理系统(http://science.hnjd.net.cn),上传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申报人若未注册账号,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阳雨楠)。
(2)电子材料:申请书以“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命名(PDF格式),论证活页以“活页+姓名+课题名称”命名(PDF格式),文件夹以“湘潭市法学专项课题+姓名”命名。电子材料教学院(部)统一收集并填写课题汇总表(见附件4,xls格式),并以“湘潭市法学专项课题+部门”的邮件标题格式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1132830550@qq.com。
(3)纸质材料:申请书以及论证活页一式4份(建议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知网查重报告1份,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申请材料由教学院(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211室,联系人:练红海,联系电话:0731-58210222)。
(4)职能部门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其评审职称时所挂靠的教学院(部)负责接收、审核并统一报送。请各职能部门的申报人与教学院(部)做好对接,确保材料齐全合规。
(5)未按以上要求整理报送的以及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科研负责人。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6年03月05日
湘公安备 430304020002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