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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研科研能力,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根据《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电气职院发〔2022〕3 号),现将202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经费资助
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四类。每类项目下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三个资助等级。
二、项目评审及指标分配
本次项目全部采用网上申报,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科学,立项指标根据申报数量、质量及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动态调整,优先支持创新性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建设需求的项目。
三、选题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具体指南,由申报者结合专业建设需求和 自身研究基础自由选题,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且不能与本人已立项的其他项目雷同。重点支持 AI 赋能教育教学创新与效率提升、AI 赋能行政与教学管理效率提升、就业创业理论以及省级科创平台聚焦的关键技术等有关选题。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严谨科学态度,学风端正,具有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 一般项目只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的申报人征集;重点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对申报人无职称限制。
3. 申请项目选题符合国家、地区、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实施方案可行,立项依据充分,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的得到保证。
4. 项目申报人每年限申报 1 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承担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3. 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申报材料知网查重率高于 40%的不参与评审)。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此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登陆学校科研管理平台(http://science.hnjd.net.cn)进行填报。申报人账户名为教工号或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 hys@88888,申报人若未注册账号,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阳雨楠)。申报人填写《湖 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正文部分,附件 2)后,在科研管理平台上传提交。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 2025 年3月28日下午5:00。《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表格部分,附件1)申报时无需填写,此部分为立项后填写上传。
六、结项要求
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为 1~2 年,项目结项成果需与立项项目内容相关,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教材、专利、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等,为规范项目管理并确保研究质量,项目均采用成果记分制进行结项。
(一)项目结项分值要求
1. 重点项目:成果总分须达到 4 分及以上;
2. 一般项目:成果总分须达到 2 分及以上;
3. 指导性计划项目:成果总分须达到 1 分及以上。
(二)结项成果按以下规则记分
1. 权威期刊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计 4 分/篇、一般期刊论文计2分/篇、学术会议收录论文计 1 分/篇。论文须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编号*);
2. 国内外发明专利计 4 分/项、实用新型专利计 2 分/项。专利的第一权利人须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3. 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编著)或教材计 4 分/本。
4. 软件著作权计 1 分/项。第一软件著作权人须为湖南电气 职业技术学院;
5. 高水平研究报告计 1 分。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 1 万字,查重率不高于20%,需提供查重证明;明确报告的研究价值、实践意义及创新性,由所属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6. 由学术委员会或权威机构认定的其他实物性或应用性的成果计 1 分/项。
其中,上述 1~4 项中的成果,须符合《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级别认定办法(修订)》(电气职院发〔2020〕27 号)中的认定条件。
七、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练红海(办公楼 211 室,18867314491)。特此通知。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湘公安备 43030402000268号

